小孩应当何时查视力
小孩早期查视力,能尽早发现弱视和眼部先天性、器质性病变,达到早诊断、早治疗的目的。那么小孩应当什么时候查视力呢?
3岁以上的儿童通过家长的教育,可以学会查E视力表,3岁时的正常视力为0.7,约67%可达1.0,儿童5岁时正常视力达1.0。而我国儿童通常是6~7岁才在学校组织下查视力,这时查出视力不佳、弱视的儿童,已失去了弱视治疗的关键时期-5岁前。弱视儿童在9岁后(有学者认为12岁后),就完全失去治疗弱视的机会了。
更小的儿童以及不会说话的婴幼儿也可以作检查,家长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自行检查,在婴幼儿眼前放置各种物体(包括人脸),观察其跟随注视的情况;大月龄的婴幼儿对遮盖单眼非常厌恶,分别遮盖两只眼睛,观察头部晃动、哭泣及面部表现变化情况,可以确定视力的好坏。通常遮挡较好视力的一眼反应较激烈,而遮挡无视力眼则无反应。也可以在眼前放置黑白条纹和灰色的画片,视力好的婴幼儿将选择观看前者。
发现视力不好的小孩,应尽早到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,如视诱发电位检查,裂隙灯检查,眼底检查,或眼B超检查等,以排除先天性白内障、眼部肿瘤等器质性病变所引起的视力不好,以达到早期治疗相应疾病的目的。单纯的屈光不正性弱视,也要尽早通过验光后,予戴镜等相关治疗,恢复弱视眼的视力。
衷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