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:幼儿隐私应保护
说到“隐私”,人们总觉得仅是成人的事,而与孩子,特别是幼儿并不搭界。但加拿大人却认为,幼儿其实也有他们的隐私,而且成人社会理应作出尊重和保护。
某些“丢人的毛病”。幼儿往往对诸如尿床之类的“毛病”十分敏感,因为他们觉得这些缺陷会使自己在同伴面前“丢人”。故不论是家长,还是幼儿园教师,都不应在小伙伴们面前提及,更不宜挖苦、打击。
某些心理疾患。对于自己正罹患或曾经罹患过的诸如孤独症、抑郁症、多动症等与心理有关的疾患,幼儿往往更为敏感。如果大人们经常挂在口上,自然不利于疾病的康复。
曾经的过失。一些在大人看来微不足道的“曾经的过失”,也会使得某些孩子长期耿耿于怀,从而只要有人提起,他们便会有“被揭伤疤”之痛。这些“曾经的过失”可能包括:某次游戏自己得了最后一名,某次表演砸了锅,某次郊游出了洋相等等。
身体缺陷。如平足、色盲、过胖、过瘦等生理或身体上的缺陷,尽管有的是“明摆”着的,但如果大人时不时提及也会使孩子失意。
加拿大人普遍认为,尊重和保护幼儿的“隐私”从本质上来说,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们的自尊心。要知道,自尊心是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心理因素,如果自尊受到伤害,他们就更可能产生心理障碍,如自卑感和对抗心理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