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手机]手机陷阱何其多,北京市手机投诉透视
手机陷阱何其多,北京市手机投诉透视
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手机购买力日趋增强。然而个别经营者和生产者为了牟取暴利,不择手段地将水货手机及旧手机等冒充正品销售给消费者,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拒不承认。手机如今已成为消费者投诉“大户”。
“手机已修过”
凡某于今年6月购买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机,使用到8月30日,手机突然出现发热现象。商家让其到指定维修中心检修,维修人员告知,此手机已被修理过,留有焊点,并出具了检查结果。商店的销售人员则说手机已被修理过,商店就不再承担保修。他向商店再三申辩,手机以前从未让别人修理,商店根本不予理睬。点评:此为生产厂家或商店采取偷梁换柱的伎俩,将旧手机冒充新手机出售。这样恶劣的经营作风势必被消费者所唾弃。在此提醒消费者,在手机使用过程中,一旦遇到故障,不要随意拆机,一定要到厂家指定的维修点去修理。
“手机主板是旧的”
8月底,周某买了半年的手机突然出现关机现象。商店销售人员让他找指定维修部。经修理人员检查,发现这部手机的主板是旧的。
点评:明眼人可以看出,这绝不是消费者所为,而是生产厂家一手造成的,应承担责任。商家要主动与生产厂家交涉,给消费者明确的说法。
“手机被腐蚀”
郑某今年5月底购置的手机至8月中旬突然发生手机屏幕无显示现象。维修人员告诉他,由于手机进了水,线路板已严重腐蚀,根本无法修理,只能更换主板。而且此类情况属于人为造成,不在保修范围,如要修理必须花900元。他找商店交涉,商家拒不承认责任。
点评:消费者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手机板严重腐蚀,从技术部门鉴定看,很难辨别责任方,这不能不排除消费者使用和保管不当的问题。那么作为经营者来说,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及时给予提示,注意防水、防潮、防震,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。
“手机是水货”
司某于去年10月下旬,买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机。至今年8月上旬,开机出现死机现象。他将手机送到指定的维修部,维修人员告知,手机需要送厂检查。随后,厂家告知其手机为水货,故不予修理。商家认为,出售的手机绝对是正品而不是水货,可能是维修部将手机的主板给调换了,故商家不予修理,也不给换机,让他找维修部。由于维修部与商店相互推脱责任,使他无所适从。
点评:这个责任应由经营者和生产者来承担。但是,作为消费者来说,在购买手机时应认真检验其真伪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“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时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。销售者赔偿后,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,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。”
以上只是北京市消协受理的手机投诉的一个缩影。9月24日,手机“三包”规定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出台。相信它的实施对于手机生产商和销售商是个促进,将使之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,而手机消费者也可以大声地说:“我的权益可算有保障了。”
中国家电网